20260827 信息来源: 于 军雪
编辑:黎 琬 | 责编:乔 融刚咱们老百姓常说,养儿防老,可要是子女之间闹了分歧,年迈的老人该怎么办?当法院的判决书下来,执行环节又会遇到哪些难题? 一位94岁的老太太生活不能自理,被送进了养老院。可她的一个儿子,就是不愿意掏养老院的钱。兄妹之间因此撕破了脸,官司从审判到执行。 近日,《法治60分》节目特别邀请到这起案件的执行员——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曹元佳,做客直播间,给xk体育讲讲这起赡养纠纷的温情执行之路。 老太太育有五个子女,但造化弄人,老大和老三已先她而去。剩下老二、老四(本案的被执行人)和一个女儿。按理说,子欲养而亲不待,剩下的子女更应该珍惜。矛盾却从“如何养老”开始。 起初,老人一直在老四家居家养老。老四跑货物运输,轮到他照顾时,他宁愿不出车也要在家守着。老二和女儿也会轮流照顾。 然而,老二和老四自己也已年过六十,精力有限。在商量后续养老方案时,分歧出现了:老二和女儿认为大家精力跟不上,送去养老院是最稳妥的选择。老四却坚决反对:他觉得养老院只能管吃饱穿暖,精神上的慰藉和康复锻炼,家里才能给。意见不合,争执不下。 直到某天,老四外出跑车。老二和女儿“先斩后奏”,将老人送进了养老院。老四知道后,很生气,并拒绝支付养老院的费用。兄妹之间撕破了脸。老二和女儿垫付费用后,一纸诉状将老四告上法庭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来到了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曹元佳的手中。按照常规操作,既然判决生效(老四每月支付1000元养老费及杂费),直接冻结老四的银行账户,强制扣划就行,但曹元佳没有这么做。 因为凭借多年的经验,曹元佳敏锐地察觉到,这个案子标的不大,但“心结”不小。“如果简单一执了之,案子结了,这个家也就彻底散了。” 曹元佳联系上老四,发现他并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。电话那头,这个倔强的男人满腹委屈:“法官,我不是不给钱!我是不同意把我娘送进去!她自己走不了路,在家我给装双杠,帮她练腿,她已经能站起来了。进了养老院8个多月,天天躺着,腿机能都退化了!我不是不想养,我想接娘回家,我甚至愿意承担三分之二?